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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工作程序

信息来源于:岑溪在线 发布时间:2011/5/21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》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,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士地工作要严格 按照以下先后程序进行:
一、首先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范围;
二、由代表政府行使征地职能的地产公司对拟征收土地进行调查,进 行勘测定界并确定土地总面积、各地类面积、土地权属、地上附着物、征 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、人均耕地、农业人口、劳动力等,填写《征收 土地情况调查表》;
三、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收土地预公告,将拟 征收土地的用途、位置、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组,通告集 体经济产权人对拟征收土地协商有关事宜,并且不得抢种、抢建;
四、由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 方案进行听证,包括听证告知书、听证申请书、听证笔录或者放弃听证说 明等相关材料;
五、拟订建设用地报批有关方案,包括编制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 书、农用地转用方案、补充耕地方案、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等(批次 用地不需要供地方案);
六、组织材料逐级呈报确权政府批准(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次 次用地,岑溪市组织整理报批材料的时限为40个工作日,岑溪上报梧州审 查办理上报文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,梧州上报自治区审批的时限为30个工 作日,自治区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,若属单独选扯项目还 需另加办理前期立项、可研报告批复、地灾、环评、压矿、林地、用地预 审批复的时间);
七、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(收到征 地批准文件之口起10个工作曰内发布征地公告);
八、由地产公司办理征地补偿登记,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要出具士地 权属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(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时间为30个工作 日):
九、地产公司须对征地补偿登记进行复核:
十、地产公司拟订《征收十地补偿安置方案》(登记复核后15日内拟 订该方案):
十一、公告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》征询意见(在发布征地公告 之日起45日内将该方案征询意见公告);
十二、修改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》;
十三、将《征收卜地补偿安置方案》上报县(市)人民政府批准;
十四、对征收上地实施补偿安置(在政府批准征收士地补偿安置方案 后3个月内支付费用)。
说明:上述l一6项为项目用地审批时征地程序:7—14项为项目用地审批后 征地实施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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