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居民土地使用权登记须知
信息来源于:岑溪在线 发布时间:2011/5/21
主办股室:地籍管理股
一、应提交材料
l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房用地批准书。
2、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户口部等。
3、土地登记申请书。
4、1982年2月前建房的,提交村民委员会及四邻签字认定历史沿用的 证明。
二、核准程序:申请→国土所受理→地籍调查→权属审核→报政府审 批→注册登记→颁发土地证书。
三、核准时限:60个工作日。 四、收费标准:证书工本费普通版证书5元/本,精装版证书费20元/本
一、应提交材料
l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房用地批准书。
2、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户口部等。
3、土地登记申请书。
4、1982年2月前建房的,提交村民委员会及四邻签字认定历史沿用的 证明。
二、核准程序:申请→国土所受理→地籍调查→权属审核→报政府审 批→注册登记→颁发土地证书。
三、核准时限:60个工作日。 四、收费标准:证书工本费普通版证书5元/本,精装版证书费20元/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