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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挂牌交易程序

信息来源于:岑溪在线 发布时间:2011/5/21
(一)申请收件。交易申请人持土地使用证,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 码证、法人证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及政府同意转让文件(个人的持 夫妻身份证和户口簿),地上建筑物的权属证明.有资质的士地评估报 告,城市规划转让红线图(到建设局办理)等到土地变易业务大厅申请挂 牌交易。
(二)现场踏勘,提出初审意见。交易机构负责调查交易宗地权属是 否合法、界址是否清楚、四邻有无纠纷、面积是否准确、实地位置是否与 图相符;是否属闲置土地;地上建造物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条件;核查交易 宗地是否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建设;核查申请交易地块 是否已抵押或受到查封、扣押等权利限制。
(三)审核。交易机构对土地使用权人情况、土地性质、交易条件进 行审核,不符合交易条件的,取消交易申请,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。
(四)挂牌公告(不少于10日)。对符合交易条件的,编写交易文 件、竞买规则、发布交易信息。公告中详细标明交易地块的位置、面积、 用途、使用年限、规划设计条件、交易底价、交易期限等。
(五)疑问解答,现场勘察.提供交易文件。
(六)审查竞买申请。
(七)竞价申购。
(八)交易确认。确定出价高者为竞得人。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和 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》。
(九)办理十地使用权价款交割、到财政局缴纳契税和到办证大厅办 理土地转让变更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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