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居民申请建设住宅用地程序
信息来源于:岑溪在线 发布时间:2011/5/21
一、提出用地申请
二、国土资源局人员现场踏勘
三、农村居民填写《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申请表》
四、村民小组、村委会、乡镇政府、国土资源管理所出具审查意见
五、市国十资源局的相关部门审核呈批
六、收费标准:耕地占用税:水田3.5元/平方米、旱地2.5元/平方米、 丈量费0.05元/平方米。凡是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,都需要履行耕地占 补平衡的义务。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的,其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同 意其建房的同时,要落实耕地补允方案,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,否则不 予受理建房用地申请。如果农村居民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自行开垦 耕地进行占补平衡的,可以委托有关部门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进行 补允,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。